和野人聊天時(我們也有正經的時候),她發表了自己對某事件的看法或觀點之後,她一般會問:認同?你怎麼看?我和她通常有很一致的看法,只不過討論事情去到一個境界之後,不是她撒野,就是我發癲。我們很少由頭正經到尾。因此我們之間的另一斯文人常常會說我們兩個其實是不同層次的野人。(ok,她是深山野林內的野人;我是被城市化不足的野人!)
其實我想說的是,我喜歡這樣的相處方式。大癲大廢,不過該認真的時候,要認真,並且總是知道如何拿捏分寸。而不是持著彼此間很熟,就亂來一通,那不是不拘小節,那叫不識大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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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要講到讀書識字這樣東西,我就很頭疼,尤其那些三五不時問我,或者是在課堂上面看見那些問老師該怎麼讀書的人。(我會不由自主地十級火滾,或者是翻白眼)
我始終覺得自發性與自覺性是很重要的東西,讀書從不能假手於人,只能靠自己一字一字去讀去領悟。就像我英文不好(現在也不好),但是我明白自己應該要在這方面多多進修。所以中學的時候除了補習,還會一個星期內分別在一三五買一份《The star》來學生字,從標題開始學。用一本小簿子把生字記下,順便記下讀音,學會生字之後,才來慢慢地學文法(雖然現在還是很爛啦),但是起碼比起之前,還是進步了一些。
換做三年前,當我要花大半天才能看完一份英文報紙,就已經疲累不堪,更別說看完一部英文小說。後來,我又慢慢地逼自己去看,一天看一頁,又慢慢地看完一本。今天,雖然還是會一邊看英文書一邊查字典,不過如果勤快,一個月還是能夠看完兩本程度不太高的英文小說。就正如我現在零散地在學習看經濟學和其他領域的英文書一樣。
學語文也好,學寫什麽都好。學習應該是爲了自己,而不是和別人比較。心態很重要,更重要的是自己的自覺性。若拿我自己的學習歷程攤開來看,我的起步可能與人不一樣,甚至是遠遠落後與別人的,但是我總是對自己說:沒有關係。
因為學習從來都是屬於自己的事,不要急著和別人比較。應該要配合自己的步伐去學習,最終的受益者也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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