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看見過我這雙黃色球鞋的人,都懂得它已爛到什麽程度。基本上是慘不忍睹了,同事、不太陌生的朋友啊,不時都會說“買一雙新的吧”,還好心地建議,如果沒有多餘錢,買Power也可以。
嗯,錢不錢是其次,倒是這個牌子到處去抄襲別人的設計,讓我很倒胃。
不買新鞋子,其實只是因為一直沒有遇見一見鍾情的而已。好友都知道這雙球鞋對我的意義,你看我那些掛在身上很久,即使是殘舊、破損了,還不時看見的身外物,雖然不多,但它們都有著於我而言十分特別的意義。
我買實用的東西時,很相信一見鍾情。每一樣一見鍾情買下來的身外物,我會用好久好久,久到即使它們已經失去了原本的功能,我還是會一直一直保留著。
對的,像某人跟我說“拿去神枱供著”,這人是唯一說“你的球鞋爛的真好看”,他是那麼真誠地“讚美”過我這雙歷盡滄桑的耐克球鞋。
我想珍惜的,其實是那個背後意義,那份好難得一見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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