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錢的概念,其實很模糊。認知里,錢是可以買到我要的物品的單位,又好比說一本書。它是一個價值的界定,在我據理力爭拒絕那些低廉稿費的邀稿時,我用得就是這個堂皇的理由,但最後我連最低廉的價值都得不到。
不擅理財,也從沒有想過理財。總是存好一筆錢又很快花光,沒有特別不安,但有點不知如何是好的忐忑。不過,很快又把忐忑給遺忘。
從小到大都在不斷打工,小時候跟著姐姐到菸草廠去工作,人人誇我們幾姐妹手腳快賺得多。每月可以掙7-800塊,80%給媽媽做家用,我或只可以拿到50塊,實際沒有標準,視乎那個月家裡負擔開銷是如何,每一次媽媽總是一臉愧疚,口裡念著“這麼小就要你們出去做工,賺到的錢都是用來買菜,你們跟著我,真是命苦。”
當時候我是什麽感受,已不記得了。
長大了工作,錢還是不自主,總會很多麻煩和疑難,沒有錢也會引起我的自卑。心裡知道無需以此審判自己,但還是會不小心地相信,自己真的是社會所界定“失敗”的行列里的人。我總是用麻醉的方式,把錢花光,花得毫不在乎又非常自卑,但表面還是一副“沒什麽大不了”的表情。
我相信,對錢的態度一定跟媽媽愧疚的表情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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