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人都可以是作家的時代;寫作的意義是什麽?當年發過浪漫的作家夢,寫過一個很狗血的愛情小說,一直收在自己的電腦內。後來長大一點,閱歷多一些,才知道這個夢,其實一點也不浪漫。
朋友前陣子叫我再拾起筆,給報章編輯寫書稿,還再三保證此次的編輯比上次那個更有責任心。也說,報章的編輯急需要尋找跟XXX(長期替報章寫書稿的某人)一樣“高”水準,她第一個想起我,只不過稿費一如既往,只是呈現形式會較專欄式。
我考慮了之後拒絕了,不僅是因為稿費的偏低,更重要的是,現在的工作量無法讓我定期供稿,非常明白一旦承諾了那便是責任。
組內的個人專欄喊停之後,不少人反映說還想看,問怎麼我們停筆不寫呢?上司本來就不想停下這個專欄,她認為,這是一個讓我們每位同事磨筆之餘,也是建立“名聲”的好管道,只是拗不過我們的強烈意願而喊停,隨著不少人詢問,她便開始蠢蠢欲動要我們恢復執筆。
我非常坦然而直接地說:“我不會寫,不僅是個人專欄,但凡公司任何個人形式的文章,我都不寫。因為如此偏低的稿費,證明了公司並不看重我們的智慧,既然如此,又何須浪費我們的腦細胞。”
上司點頭,既認同也不想要我放棄。
我是情願寫在這個沒人知道的blog,或者寫了收在電腦內,也不會公諸於世的那種怪咖。我並非賭氣,也不是自命清高。寫作,它是天賦也是一種能力。在這個文字氾濫的時代,自我表現的管道千奇百怪任君選擇。但更重要的是,在這個渾濁的時代,誰人真正懂得賞識你的文字?
意識到這點之後,與其極力去成為一個作家或寫作的人,我更情願自己能夠蛻變成一個對文字有鑒賞能力的人。我每日的工作就是與文字為伍,尚不懂還能再做多久,但,我仍保有一份私心,希望自己懂得欣賞真正好的文筆,好的文字;從生活中鏈錘出一種尖銳敏感的鑒賞能力。
我們不僅要有藝術家和作家,其實,我們更需要的是生活家。只有生活家,才能真正評價出,藝術和文字的價值。這是唯一,沒有人告訴我們該如何成就的“職業”,也是其最珍貴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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