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October 2010

明知不可為仍為之

亮今日給我看這張照片,我從未看過這個角度的常德公寓。老實說,我們都知道那些類似“一個同樣的事物,換了角度看也立刻有了不一樣的體會”之類的阿媽是女人的屁話。

有一陣子,我的確是很想去常德公寓,當然最後都沒有去成。通常我很想去的地方,往往是去不成的,唯有那些介乎想去不想去,又沒有什麽特別計劃的地方,都會“就這樣去了”,這個跟我個性中的懶散和不自律,大概有點滴關係。

話說回來,這個角度看常德公寓,我突然發現,原來我並未有自己想像中那麼想去常德公寓,可是當初爲何那麼迫切地想要去呢?我開始不明白自己,難道真的是明知道不可為仍為之,這樣叛逆還殘留在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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