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不過三這個原則,我是有些執著的,
甚至是相當嚴格奉行的做人原則。
而且我是天蠍座,對愛恨有強烈的分明,
但,有些原則卻因為很想珍惜的那個人而一再放下、退讓;
如若陷入“退讓”這個認知裡,會是很可怕的事,
因覺得自己在“忍讓、犧牲”,會想這份付出可得到回報;
況且我把這麼嚴格奉行的原則都再三放下,
你有什麼理由不回報?
看,這就是一廂情願的可怕。
時隔大半年的遠離,以為自己可以淡然處之,
其實沒有。
那個人,無論他呼吸或什么言行都會刺激我。
我觀照自己的怒氣,
那種想狠狠撕裂對方的臉的怒氣、不忿、不屑,
更深一層的說法是,
那些我們永遠看不過眼的人事物,
其實就是反映了內心的自己。
以為不在意的只是自以為不在意,
其实任何一個所谓的不在意都深深刺激自己,
因之前累積太多怨氣,
這裡面有更多的是對自己一廂情願而生的怒氣,
一個無力的却自以為是的自己。
我生氣得心痛,
心痛自己一頭栽進去,這樣的痛過、恨過,
卻還想記住那些愉快的過往来辩证或许自己不是太傻。
到底还是要醒的,
别人从来没做什么都是我一厢情愿而已,
我以為時間會腐朽這些過往,
我想時間會腐朽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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