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January 2013

分享兩段:

『當生命最情緒化的時候,也就是生命因此最充滿活力時,你不可能將狂喜和恐懼區分開來。你知道你的每個動作隨時可能毀滅,這不只促成了最強大的狂喜,同時也與狂喜融合,成為其中的一環。恐懼與狂喜是一體兩面。狂喜絕非純然的愉悅,它必定也是極為不愉快的。』

『我們最困難的事不僅是要認清生命沒有任何意義,還要去理解,為何「生命有(或應該有)意義」這個概念把我們帶離了真正重要的東西。......我不想替痛苦與苦難辯解,也不是想提供一種神義論。生命沒有意義,至少沒有人們通常認為的那種意義...儘管如此,我不久便學到生命可以有價值,而且那是因為發生在生命中的某些事情。
在生命中最重要的是,要確認你追逐的是兔子,而不是感覺。生命中最棒的部份(那些我們最快樂的時刻)是既愉快又極為不愉快的。快樂不是感覺,而是存在的方式。假如我們聚焦于感覺,就會忽略了重點。』——《哲學家與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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