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 June 2011

節錄兩段

羅爾斯(John Rawls,1921-2002)道出一個人們很熟悉卻常忘掉的真理:狀況如此,并不代表應該如此。

「這是我們一定要反對的主張:因為天賦與分配與社會偶然條件本來就不公不義,其不公不義一定會蔓延至人事安排,所以體制安排必有缺陷。這種想法不是會成了忽視不義的藉口,仿佛拒絕默許不義就像不能接受死亡。自然分配既不正義也不是不正義,人出身社會某一地位也談不上不正義。這些只是自然事實。所謂的正義與不正義,是體制處理這些事實的方式。」——《正義:一場思辨之旅》(Michael J·San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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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正義論戰與榮譽、美德、財務興致的各持己見綁在一起,似乎只能引來無解的分歧。美德觀與榮譽觀人人不同。各種社會機構的正確使命,無論是大學、企業、軍隊、專業資格還是政治社群,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因此想要為正義與權利找一個遠離這類爭議的基礎,有其引人之處。現代政治哲學有極大部份,想做的就是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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