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June 2011

常月會議,我對上司的一些新“政策”提出自己的看法,同事說,我該是一塊演講料,因為身體和語言很“精彩”,我從小學到大學,從來沒有參加演講,只是遇到我想說的東西,我願意條理分明地說。

同事H說我還年輕,內心總有一團火,而且燒得那麼熾熱,希望我要保持。我明白那話的背後,是一種無奈,因為生活會磨掉很多人的鬥志,我知道。我也有迷惑,面對熱愛的工作,還有附帶的一些無可奈何,該怎麼調適?明白它是一回事,能夠處理它又是另一種智慧。

我常常聽人抱怨,對生活、工作、家人、感情;我身邊的很多人,基本上都在為自己的事業打拼,尤其同學聚餐、朋友聚會,最能明顯感受那種焦慮。

那日駕車看著夕陽徐徐落下,霍然想起我已26歲,再多4年就要踏入30歲,人生來到30歲,是一個分水嶺,是重新界定自己的下半個人生。

如果以“正常”的準則來判斷,我算是一個失敗的人。而且我所要的內在,基本上沒有什麽“價值”,也好像爲了自己的“無能”而自圓其說。

我對很多事件的看法,常讓人覺得我是一個心中有團火的憤青,不知道到了30歲,我這團火若還燒著,到時候還能不能留在憤青這個欄目。

2 comments:

  1. 我也喜欢听你说话、说故事,很精彩。。。
    那团火也不全然是愤,成份包括原则、坚持、主张、说/做认为对的事。。。

    对于30,我比你早一年到来,我有在想要不要界定它、迎合它,还是若无其事地走着走着,就跨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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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要若無其事走過,也是一種選擇。
    還有,謝謝你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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