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和朋友去吃飯,席間談起吸引力法則。
近這幾年,坊間流行能量學,
所謂的扶生能量還有諸如像吸引力法則這樣的玄妙東西,
無論是書籍還是活動課程,都能吸引很多人。
我那天看見一個說法,說如果我們想要卻不到,那是因為我們“想錯”了。
譬如說“我要很多錢,不要那麼窮”,成日念著想著“要很多錢,不要那麼窮”
最後會得到“還是沒有錢,還是那麼窮”的結果,爲什麽?
因為“想錯”了,正確的方式是要想“我要錢,我不窮”,
只有這樣“想”,才能心想事成,我個人覺得這樣的說法是挺好笑的。
朋友跟我說,他身邊的好友們都是吸引力法則的信徒,
我問:真的是信就有嗎?宇宙會幫助你得到想要的東西嗎?
他說:是的。前提是,你必須全心全意地相信,是一定要相信,你才會得到。
這個就是問題了,一個懷疑論者,連自己都懷疑,要如何“全心全意”地相信?
朋友連點頭說是,
他也是因為無法信自己,所以一直不能做吸引力法則的信徒。
於是,我們進行了一場很精彩的思辨。談論相信,這一回事。
聽完他的解說,我提出自己的看法。
我覺得,生命無常,人們無法掌握自己的明天,
在這種情況下,因為無法掌握,所以只能捉住任何一根浮木,
包括宗教、能量,任何一種能夠說服我們,幫助我們堅定自己的東西。
對我來說,想要一樣東西,就像搭車去一個地方。
很多人認為終點很重要,是爲了要去終點,所以才選擇了搭這種、那種的交通工具;
我則是認為,明日不可掌握,我們隨時都會死去,能不能到達終點還是未知數;
所以我會比較在意沿途風景,我看見了什麽,享受了什麽?
最後可以去到終點當然最好,如果萬一去不到,
至少我還享受過路途的風景,無論長短。
朋友一聽我說到這裡,微笑地說,這是個新鮮的說法,而我非常的實際。
其實我想說,不認同一般人對吸引力法則的崇拜,并不意味著我沒有想要的東西。
但是想要一樣東西,和要得到一樣東西,
可以是兩回事。
要一樣東西,是一個概念;有個很大的框架,讓你決定去一個方向,
如果決定去了,要好好地去,
無論你選擇了走路、火車、船、飛機還是駕車,
每一種方式,有不一樣的感受和不一樣的景象,
每個選擇,其實很重要,對我來說,它甚至比抵達終點站更為重要。
爲什麽人們能夠被吸引力法則吸引?
真的因為這套東西在科技上、情感上都有可以被解釋?
還是因為,它提供了一個框架,讓你明白要怎樣相信自己可以去到那個終點。
如果我已知道自己是可以到達所要的終點,
並且知道如何享受過程,
這個框架予我而言沒有可取之處,
我能自己定下屬於的自己框架。
在這樣前提下,是我意識到,自己無法掌握明天。
別跟我說,終點有些什麽亮麗明媚的風景,
我還不知道自己會不會半途死去,
其實每日我都想著自己可能明日死去,
每想到這里,就願意盡力讓自己無憾。
記得我早前說過的那本《哲學家與狼》嗎?
朋友說的對,其實不是每個人都是狼,都能夠做狼。
而我,想要做狼,
狼,才是我的不二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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