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故事是這樣的:一個只有11歲的小女孩,跟著自己的4位姐姐們到一間菸草廠裡去打工,靠的是手腳快,做越多就能掙就越多錢,五姐妹一個月能夠做800塊令吉,多了不起啊,所有人誇說5姐妹的手腳快得很。可誰又知道,800塊在當時可以做一家七口伙食費了。
在那間工廠里工作的都是那些很會一邊工作一邊講是非的安娣。話說有一次,這群安娣笑容可親地開口問小女孩的其中一位姐姐,能不能派小女孩出去給她們打包下午茶。小女孩聽罷心有不甘,心想:何以我們得停下手活去給她們買吃買喝?姐姐對小女孩使個眼色,叫她別出聲。轉頭笑著和那群安娣說:沒問題啊。那群安娣就開心不已,逐一下完訂單,小女孩還得一個一個走到她們的桌子去向她們拿錢。
下午2點的烈日當空,小女孩騎著腳車,腦子還得緊緊記住那群安娣要吃的是什麽。大街上XX報紙檔門口的rojak,XX對面的那檔煎堆冰、八寶冰、炸香蕉、蝦餅,大包小包買完了還得騎車回去,回到去還得一個一個送到桌子去,那群安娣一句:多謝曬啊!小女孩縱使心有不忿,還是得臉上帶笑回一句:唔駛客氣。
小女孩回到座位小聲問姐姐:什麽我要去幫她們買吃的?我們也要做工的,爲什麽就是我要去做跑腿?姐姐說:廠里只有我們5個最年輕,又剛進來,她們每個在這裡做了幾十年,討好她們,也是方便我們以後做工。
對一個11歲的孩子做這樣的教育的姐姐,那年實際上也不過16歲。是因為窮,所以她們從小就明白在一個環境里,明知道受辱受委屈還是得忍耐。因為忍耐不起紛爭才能繼續留在一個位置上,掙錢。
長大后的小女孩以為,那只不過是她的童工生涯裏面,一個小小插曲。然而越是長大了,越是想好好厘清自己內心的那個陰暗面,才開始意識到,11歲那年那個烈日當空的下午,她人生里認清現實的第一堂實踐課,其實在她內心深處埋下了容易感到不安的種子。她以為那不過是一件舊事,對自己影響不深,事實上是她選擇壓抑並且忘記,忘記自己的卑微。
這件算得上是被欺凌的事,回到家了還不得和媽媽說起的委屈,一直讓她藏在心裡。當年在工廠度過的歲月,她們5姐妹一直沒再談起,那是她們誰也不願意提起的。直到月前,姐姐和小女孩聊天時不經意地說起:我當年隻身到新加坡打工,開始掙到屬於自己的零用錢的時候,你可知道我買得最多給自己吃的是什麽嗎?是龍眼。當年我們家買不起卻又是我們最想吃的水果。
那樣歲月,對任何一個孩子來說,都是不堪回首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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