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世紀的教宗烏爾班八世説過這樣的名言:
“信總比不信好。如果你相信,而且你相信的被證明為真,那麽,你將會對自己的信覺得快樂;設若你相信,而你相信的會被證明爲假,但因爲你相信它爲真,因而你仍將得到它如同爲真的祝福。”烏爾班八世的名言是最著名的詭辭,也説明了信仰現象的某些本質。我們信,是因爲我們需要相信;我們看到,是因爲我們原本就希望看到。——南方朔《有光的所在》
那天和友人談起吸引力法則,這不是什麽玄秘的法則,而是衹要我們想要和相信就會一步一步走向所想之處;很多以爲衹是心頭一閃而過的念頭,卻會在某天成爲了現實中可實現的事,那其實是我們因爲心中所想而在行爲上不知不覺朝那個方向前進了。
好比說,你越是擔心某天會被人打槍,這一天也一定會到來。你越是相信自己可以達到某個成就,這一天也會因爲自己努力而實現。這幾年,我確實驗證了這個法則的一些神奇,從這些神奇的實現中,反倒越來越相信是我們的性格決定了自己的明天。
一些關於自己性格上的缺失和美好是需要一直一直自我檢討、修正。有些情緒的到來,那是從内牽引而衍生的。以前我不理解,W那股衹要相信就義無反顧的精神,覺得那不對,但我沒説;後來經過一些歷練,覺得對或不對也不重要更非由我來判斷,而是她自己。
唯一感嘆的是在年輕的時候能一直義無反顧是美好而青春的,我們相信因爲我們需要;而當年嵗漸長,總是義無反顧那是代表我們還未能理解生活,我們相信是確定那是我們想要的。
最近開始去學游泳,這是我想要學很久很久的運動,中間很多波折而我總是輕易就放棄不再堅持,一度以爲將從此作罷,但其實這個念頭一直伴隨著我,朋友某日自告奮勇說教我,一切就自然而然地水到渠成。
烏爾班八世的名言如今用於思考發生在自己身上和身邊的人的那些微妙而神奇的事,確有了不同的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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