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看到這本書的最後一頁時,眼淚幾乎溢出我的眼眶。當下很想給遠方的某人傳一封簡訊,告訴她/他我的激動。我會眼淚盈眶,是因為讀到作者與老教授相處的最後一個星期二時,他是懷著如何不捨的心情告訴老教授:“Morrie, I don't know how to say Goodbye.”
因為我自己也是一個不懂如何道別的人,我怕生離死別,我怕不捨的心情,我更怕別人的眼淚。
這本書其實很久了,我遲至現在才看。原本認為這個寫了《The five people you meet in heaven》的作者Mitch Albom寫來寫去其實不過是老生常談的故事,是的,他的確是。
書里透過老教授嘴巴說出來的人生道理,生命意義、人的價值;其實,你與我或許都知道,都曾經從別的書上讀過。關於生命意義這個命題,我們卻從不愿意去認真對待。
這本書說了那么多關於人生的道理,讀著讀著,似乎感覺老教授說的是自己。很長的一段時間,總是覺得眼淚是奢侈的,因為生活因為家裡因為夢想,我把自己逼到一個局面,給自己的未來設下很多目標,我很急躁很無助,因為很想做到那些目標又很擔心自己無法做到。
在現實和夢想的落差面前,我無助地不知該如何收拾這樣的情緒。
那時候壓力把我壓得失眠。夜裡,我躺在床上不能自己的流淚。那時的自己也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我是可以突然死去的,而所有不能釋懷的東西來到死亡面前,都已經變得很輕,輕得像一根羽毛一樣。當時我還不懂這個道理。
所以,看到垂死的老教授說“一切來到死亡面前都已經不再重要了”時,才感受到,過去我是多么的對不起自己。每一個星期二不只是作者和老教授的上課時間,也是我的。
生命只有一次,或許看完這本書后,我才要開始想想:當生命來到最後一天,我還能活動自如時,我要做些什麽來道別?
“once learn how to die, and you learn how to live”,這話與孔子說的“不知生,焉知死”有著異曲同工之處。過去我只知道要怎么活,怎么在物質的世界里求存,要擁有別人也有的東西,不要輸給別人,那樣的生活是多么疲累。
很多時候,一些道理即便是看過無數次,沒有經歷過,不曾回頭去思考,這些道理看了一百遍還是一樣的蒼白。
所以,很多時候我們不知道為何會暢銷的書,其內容是一律的老生常談卻又能感動那么多人,原來原因就是如此。
一些共鳴是你必須和別人一樣,走過一段崎嶇的道路后,才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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