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March 2009

快樂有多容易?

今天到太子灣去看郁金香,心情卻從一出門那刻開始就跌落到谷底。或許是因不斷受到某人語言上的挑釁和攻擊,但我不斷告訴自己“不要理,那沒有什麽,別去計較”。

但是,就此一整天再沒有說話的動力。

我不是因為那些語言而生氣,只是從這些攻擊中反省我自己,到底是我對人太過嬉皮笑臉,導致別人認為我對什麽都能一笑而過。抑或,我在別人面前也是如此喜歡時時針鋒相對,字句狠毒又犀利的一個人?


或許,我應該接受“你怎么對人,別人怎么對你”這句話,而不是嘗試去找一個或更多個籍口去給自己開脫。但確實不愿意相信,自己對人的態度是會得到這樣的回報。


我不完美,我只是一介凡人,所以,怎么要自己變得更好?我想自己變得更沉穩,對任何事情都能冷靜而不失智地處理,包括今天的攻擊,我信,自己今天對自己的情緒處理的很好。


我并不需要擺出一副悶悶不樂的樣子,以期望同行的所有人都來理解我發生什麽事情。我也不需要從身邊每一個人口裡得到對自己的認同。當有情緒的時候,我只是想靜一靜。所以我脫隊,一個人拿著相機到處去走,拍我要的風景,時而混入人群內,時而站在一邊看著滿山的人、遍地的郁金香、那些趕著來拍婚紗照的準新人們。心裡一片靜默。


就在那片刻间,當風吹來把脆弱的櫻花從兩邊的樹上吹下,頓時,仿佛下著一場粉紅交織白的花雨,美得不知如何形容。
很多人昂頭看著這片花雨,發出驚嘆的聲音,那副情景實在是美得不真實。而我置身其中,竟覺得自己不似在內。


随後,我發現,看著別人快樂地驚嘆,原來也是多么愉快的一件事,即使當時的自己不懂的如何融入一起快樂。那場花雨下了幾分鐘,涼風一直持續吹來,天空是陰暗的,遍地的青綠和花朵,此情此景,我卻沒有把它攝入相機,而是印在心頭。


林夕說:“心如工畫師”,此話包含了太大的道理,快樂真是如此容易嗎?由心去爲自己決定快樂與否,當然是知易行難。然而,林夕也說:“原來你非不快樂,得你一人未發覺。”

回程的路上,我想著這話,想著那場花雨。或許,還做不到對任何負面都釋然,但是卻學著去明白:不好的情緒若要來臨,也不必急著逃離,就在那裡迎接它吧,而它來過,也終將離去

而快樂有多容易?似乎只是這般如此。

25 March 2009

夢幻般的書櫥

每個愛看書的人,心裡都會有個願望,那就是建一座屬於自己的書墻。書墻的基本架構當然是書架。我朋友的住處有一個白色的書櫥,在IKEA買的。我每次去她那裡總愛趴在她床上看她那白色的書櫥發呆,就像看一個屬於別人的夢想,總有一種朦朧美。
“每個愛書的人,心裡總是有同一個願望”,有一天當我和朋友說起自己有個願望,就是建一面書墻時,她就是這么對我說的。

那是一種多么吊詭又神秘的力量,牽引著每一個看書、愛書的人去實現同一個願望,各自耕耘建一座屬於自己的書墻,一本一本地疊上去,那是以時間換取的知識,那也是一點一滴堆砌的願望,實質的,并不虛假。
當然,我指的書墻是很個人化的,你可以藏書藏到像董橋先生的那種境界,也可以很隨性的只是收藏自己愛看的漫畫,絕版的、翻版的。在這個個人主義至上的時代,沒有什麽是必須約定俗成。
我每次看她坐在這個沙袋上就著黃燈靜靜地看書時,就覺得女人到了她這個年紀就應當像她那樣,充滿知性美。知道自己要些什麽,爲了能擁有什麽而知足,而不只是顧著哀怨青春流逝。

23 March 2009

哪怕有一天所有人离你而去

今天起来之后,我打开电脑上网看新闻和吃早餐。如常去到RPK的部落,看到这篇文章,我读到眼泪都流出来。

极少数人知道我是崇拜RPK的,我甚至把他放在我梦中情人的榜首。以前,当我还是一名记者的时候,到法庭采访他因寫了《
Let's send the Altantuya murderers to hell》而被控煽動法令的案子。那時候,大家争相恐后地围着要拿新闻,生怕错过他说的每一句话。

我看着他字字珠玑地怒骂政府、反驳那些当权派对他的指责,每一句话都锵锵有力。我那时候甚至被他迷住了,只懂拿着recorder呆呆的看着他,当下觉得“天呐,怎么有男人这么帅”。

他文笔犀利,时而幽默时而极尽所能的嘲讽。倘若你有看他写的文章,却又不难发他每次在文章里提起妻子Merina时,总是充满着敬佩和爱意。

他像个大孩子一样爱玩爱胡闹,却也有一个知识分子的沉稳见解。他爱这个国家,所以也更狠毒更严厉地批判这个国家。

他为了正义和理想,如何坚定的面对那些打压和折磨,甚至被关到甘文丁去。他抗议政府不公平扣留他,他拒绝保释甚至在监狱里绝食。他用行为来告诉所有的马来西亚人,维护正义就是应当如此。

我信文字是不会骗人的,虽然,我也并非完全赞同他对每一件事情的看法。但是我相信自己从他的文字里阅读的不只是他对国家议题的见解,不只是他对马来西亚人民那种恨铁不成钢的感叹。而是这个男人,对自己的信仰和信念,是如何地坚毅不移。他充满热情,冲动而容易躁动却又常常显露出感情细腻的一面。
今天,当我读到他说:“One Friday, my wife could not sell even one plate of rice. She sat there for hours waiting for customers but no one bought any.
I told me wife I needed to go home for a short while to write an article and left her in front of the mosque all alone. I lied. I just could not stand seeing her sit there with an anxious look on her face, wondering if she was going to sell anything that day.

I went home and had a good cry. I cried like a baby, wondering if I had done the right thing in opposing the government and subject my family to this very uncertain future.”

所有人(包括我)从没有想过他曾经生活到如此拮据,一个人为了坚持自己的信念竟可以无畏到这样的地步。
我流下眼泪,是因为我读到他文字里的苍凉和无奈,放弃垂手可得的富裕生活,让妻子和他一起面对柴米油盐酱醋茶而苦恼,作为一个男人怎么不曾迷惑过感伤过?

而又是什么样的男人可以如此热情洋溢,为了捍卫自己的立场永不言倦?我想,就是像他这种充满爱和理想的男人,为了自己的立场坚定不移,甚至愿意至此永不踏足雪州一步。

Pet,哪怕一天所有人离你而去,你要知道你并不寂寞。

20 March 2009

晚餐

最近晚餐都吃不多,感覺最消耗熱量的冬天過去了,春天是減肥的日子,免得夏天自爆其短/肥。(不要說我不肥,你們的善良不要這樣用在我身上!)

自從上個星期做了一次青菜沙拉之後,這次我又自己做了水果沙拉,當作晚餐。吃不完的草莓也切塊丟進去,加蘋果、芒果、黃瓜弄了一大盤吃得很撐呢!

年紀雖然不算大,不過身體機能卻統統老化了,若是我再肆意放縱,相信後果是非常的嚴重!

草莓

據說,春天的到來意味著草莓季節的終結。那天到小巷買了一斤,要7塊半人民幣,不懂在杭州這樣算不算是貴,洗乾淨了,看見鮮紅欲滴的草莓,我想起,自己從來沒有那么豪爽地大啖過草莓(除了媽媽去韓國旅行的那次)。
但,其實它并不是很好吃。

16 March 2009

生命很重,生活要輕。

那天在網上讀到一篇李心潔的專訪報道,她說:生命很重所以生活要輕。這是一個進入30歲后的女人說的話。

我想,每個人都經歷過害怕長大的過程,因為長大意味著“責任”和一定程度的社會化。我們小時候那么快樂,可以爲了捉到一隻蜻蜓而大笑,可以了爲了把一隻風箏放上天空仰著頭奔走一個下午,在那時候,快樂是隨手可得的。

什麽東西讓快樂在隨著長大的過程逐漸變少?快樂爲什麽變少了,而哭泣越來越多?或許是當我們意識到生命原來是如此沉重的一回事,變得不知所措是理所當然;為很多不能回頭的事情感到惶恐也是造就我們只能不斷藉助哭泣來宣泄。

所以米蘭昆德拉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這本書內說到:我们常常痛感生活的艰辛与沉重,无数次目睹了生命在各种重压下的扭曲与变形,“平凡”一时间成了人们最真切的渴望。


而今屆奧斯卡影帝Sean Penn在「21Grams」這部戲內說了一個故事,飾演換心病人的他說:一個人死后靈魂離開了肉體,不多不少剛好是21克的重量。而肉體在靈魂離開后開始萎縮了,輕掉的21克則是靈魂的重量。

倘若靈魂只有21克,死前所面對過的那些沉重,統統都放開吧,因為我理解到所谓的轻生活,就是给心灵一对翅膀。因为心轻盈了所以更快樂,也因为快樂所以心更轻盈。屆時,21克的靈魂會更輕盈。

又是18歲

那天在自己的部落寫完了自己的18歲,而後在蔡康永的部落內看到他轉載台灣才女陳文茜寫的『給18歲以下的你』
你說,18歲重要嗎?

Benjamin Button


我一直在等,等等看奧斯卡的頒獎名單內Benjamin Button能否捧走最佳影片的獎項,結果沒有。在我私人名單上,我想把獎頒給這部電影。因為,很久沒試過在好萊塢著稱的西方電影工廠內,看到一部如此平實的電影。

我看了很久,一直沒有寫感受,是因為我在等。
這部改編的電影,把生命的千濤萬浪演得像一潭湖水,看似平靜的風吹來,吹皺水面上那抹寧靜。
Brad Pitt演的Benjamin,是一個人的傳奇,故事從1918年開始寫到現在,差不多一個世紀以來的美國歷史。故事舖排從母親說時鐘故事開始,然而,電影感動人的大慨不是他的愛情,而是它一路藉助不斷的離開、返回讓我們去明白生命。

Benjamin說的:我們都走向同一終點,從生到死走在各自的路,最終都是往同一個方向。

活了一個人生,像他遊蕩世界到處逛過後,還是回到一開始的地方,電影把人生縮影成一個半個小時,然後,一切回到最初的原點結束。

我其實好愛年老的Daisy牽著小孩身軀,內心卻退化到年老的Benjamin的小手,然後問他:“我是誰”的這一幕。告別的凄美不是他和你依依不捨,而是到他放開你手的那刻,不記得你是誰。兩個人一起走過的痕跡似乎都會因此抹掉。

古老的時鐘被拆下了,Benjamin用顛倒的次序走完了一生,最後Daisy也死了。而你我都知道人生是可以如此輕易地停止,并不會有take two這回事。
而唯一可以倒退飛的蜂鳥也都明白,倒退是多么不容易的一回事。

09 March 2009

18歲那年

昨日三八婦女節去替一位朋友慶祝生日,一眾人前往吃土雞煲。吃過飯吹完蠟燭,壽星女感嘆自己已經來到22歲,害怕23、24、25的來臨,席上7-8人不斷在討論年齡的問題。

我微笑著聽她們談對年齡增加的恐懼,還有對自己18歲的緬懷,皆因她們認為女人最美的時刻是在18歲這一年。
之後大家問我:“你呢,18歲時你在幹嘛?”當時還真的愣了一下,不知道如何把自己的18歲說出來。

我的18歲并沒有特別激情,叛逆期也過得很“平靜”。每一個青少年最不應該做的事情,大抵我身邊的人都經歷過。他們在我面前很坦然的泡妞、接吻、吸毒、胡搞...我們不分男女一起看A片。

18歲若走得不好,大概可以號稱一個青少年最黑暗的時光,足以影響後半段人生。那時候,我們把整個夜晚花在disco,煙酒不離手,盡情和陌生人的調情調笑,那些自殘身體的行為充斥了整個18歲,但是沒有一個人覺得那是浪費。

我的朋友爲了證明自己對一個男人的愛情,用玻璃碎片在自己的手臂割下對方的名字,我看著她流血,看著尖銳的玻璃碎片沒入她的肌膚,一劃一劃地把這個準備變心的男人的名字劃進自己的肉體。

很可怕的是,我雖然心驚卻沒有奪過她的玻璃碎片,只是坐在她的對面看著她咬著牙忍住痛,看著她流血,然後她對我說:“你回家吧,我割完就會收手的了,放心,我不會割脈。”

在這樣的圈子里看著這群人做這些事情,就像半個參與者,沒有全然投身進入,我就只是看著。

18歲,不是沒有誘惑,不是沒有迷路的時候,但我總有一種已歷盡滄桑的疲憊感,這一切一切對我來說都不再有什麽激情和快感。

每次看朋友吸毒后的模樣,總覺得那是世界上最空虛的表情。
我想,18歲的自己擁有的是一個年老又孤獨的靈魂;對很多事情都很好奇,卻也同樣對很多事情毫無熱情。


18歲的時光過去了,回頭再看,的確沒有什麽值得驚喜的。只是若你要我說自己的18歲,我就只能告訴你,18歲并非是我目前的人生里最值得回憶的一段時光。


它就像你曾經不小心咬到的一塊發霉餅乾。

07 March 2009

來,笑一個。

從馬來西亞回來杭州的三個星期以來,心情似乎掉落到一個深不見底的山谷,沮喪感就像黑洞一樣,不斷地把我的愉快都吸走,連綿不斷的雨是如此的討人厭,更要命的是,這三個星期以來從沒有停過的下雨,真是讓我鬱悶到頂。

生活上的小小細節,都可讓我捉狂很久、失落很久。當這些小事情一件一件堆積起來,就形成很強大的不安和失落感。是的,我是如此不負責任地把自己放在一個沮喪的情緒裡面長達三個星期,我還把這一切都歸咎天氣。

然後,我知道,一切都要有一個期限。從失手摔破杯蓋的那一晚,我就知道,is time to end。


我以前很喜歡吃Frutips的黑加侖果汁軟糖,直到停產了再也買不到的時候,我為此失落很長的時間。我是多么不容易才喜歡上吃一種糖果。

那天,當我決心去買卻買不到杯蓋時,竟莫名其妙地找到了這段過往的甜蜜回憶。回寢室的路上,心情頓時莫名飛揚起來。

隨後的幾天,這裡的天氣開始回轉,不再連綿細雨了甚至逐漸不下雨了。我才發現,過去三個星期,我很對不起自己,把自己放在沮喪的情緒里那么久,讓自己那么無助,讓自己彷徨著不懂怎么從這個情緒里走出去,實在是我不對。

或許不要再鬧彆扭,一邊吃糖果一邊等著太陽出現,哪怕只是短短的兩個小時,都是足以微笑以待的。而且,再也沒有什麽比這個美好了,不是么。

02 March 2009

《tuesdays with Morrie》

當我看到這本書的最後一頁時,眼淚幾乎溢出我的眼眶。當下很想給遠方的某人傳一封簡訊,告訴她/他我的激動。

我會眼淚盈眶,是因為讀到作者與老教授相處的最後一個星期二時,他是懷著如何不捨的心情告訴老教授:“Morrie, I don't know how to say Goodbye.”
因為我自己也是一個不懂如何道別的人,我怕生離死別,我怕不捨的心情,我更怕別人的眼淚。

這本書其實很久了,我遲至現在才看。原本認為這個寫了《The five people you meet in heaven》的作者Mitch Albom寫來寫去其實不過是老生常談的故事,是的,他的確是。

書里透過老教授嘴巴說出來的人生道理,生命意義、人的價值;其實,你與我或許都知道,都曾經從別的書上讀過。關於生命意義這個命題,我們卻從不愿意去認真對待。

這本書說了那么多關於人生的道理,讀著讀著,似乎感覺老教授說的是自己。很長的一段時間,總是覺得眼淚是奢侈的,因為生活因為家裡因為夢想,我把自己逼到一個局面,給自己的未來設下很多目標,我很急躁很無助,因為很想做到那些目標又很擔心自己無法做到。

在現實和夢想的落差面前,我無助地不知該如何收拾這樣的情緒。

那時候壓力把我壓得失眠。夜裡,我躺在床上不能自己的流淚。那時的自己也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我是可以突然死去的,而所有不能釋懷的東西來到死亡面前,都已經變得很輕,輕得像一根羽毛一樣。當時我還不懂這個道理。

所以,看到垂死的老教授說“一切來到死亡面前都已經不再重要了”時,才感受到,過去我是多么的對不起自己。每一個星期二不只是作者和老教授的上課時間,也是我的。

生命只有一次,或許看完這本書后,我才要開始想想:當生命來到最後一天,我還能活動自如時,我要做些什麽來道別?

“once learn how to die, and you learn how to live”,這話與孔子說的“不知生,焉知死”有著異曲同工之處。過去我只知道要怎么活,怎么在物質的世界里求存,要擁有別人也有的東西,不要輸給別人,那樣的生活是多么疲累。

很多時候,一些道理即便是看過無數次,沒有經歷過,不曾回頭去思考,這些道理看了一百遍還是一樣的蒼白。

所以,很多時候我們不知道為何會暢銷的書,其內容是一律的老生常談卻又能感動那么多人,原來原因就是如此。
一些共鳴是你必須和別人一樣,走過一段崎嶇的道路后,才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