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August 2010

哲學家與狼——从狼身上思考人類

記得有一次在南京的一家飯店吃飯,甫坐下店家的女兒就站在桌邊盯著我看。起初以為她想要點吃的,可又不是,她只是很單純地要站在那裡看著我吃飯。就在我努力找話題嘗試和她打開話閘子的時候,她突然抬腳往地面某個點用力地踏下去還左右各擰一下,待她把腳拿開後我看見地上躺著一坨醬肉模糊的東西,才知道剛才地面緩慢爬行的那隻馬陸很不幸地在我來不及阻止的時候,已經一命嗚呼。小女孩接著抬頭一臉得意地模樣看我,彷彿我應該摸摸她的頭再說一聲:"殺得妙",來為這場殺戮做一個完美的結局。

回想一下,其實大部分的我們在成長的過程裡面,都有過肢解、虐待或者殘殺小動物的經歷。無論怎樣推說,總不能否認在我們本性之中的確是存有著野蠻的成分,尤其在面對比我們更弱小動物的時候,這種野蠻更會在各個方面表露無疑。當然,這樣的本性隨著社會化的過程,因道德而受到壓制。以致我們後來逐漸淡忘了,本性中存有這樣的殘暴,更進一步把那些殘殺小動物的過往統統歸咎為不過是年少不懂事。

哲學教授馬克.羅蘭茲(Mark Rowlands)在他的著作《哲學家與狼》就對此有很詳細的論述,書的內容是由他所養的一頭狼布列寧開始,說他如何在一頭狼的身上學會做人的道理,更對道德、死亡、厭世等議題有了深刻的看法。作者在書裡描述生命的兩種本質時,以猿猴與狼作為隱喻。人類是猿猴,但在作者看來在我們人類的心中一角也同時住著狼。

在整個人類發展史上,無論是透過文學作品還是其他方面,狼總是或多或少被用於描述人性的陰暗面,而這正是作者試圖在書中平反的。他在書中試圖詢問,是什麼東西讓我們人類認為自己比其他動物優秀?借用大量的動物學以及相關例子,作者指出人在討論自身與動物的區別時,往往以人類的智力與理性作為人類“優於”其他生物的理由。就像這世界不會出現:貝多芬狼、蕭邦狼、米開基羅狼,甚至是希特勒狼一樣,恰恰因為人類具備了創造和鑑賞的能力,讓我們更相信自己高於其他動物。

作者根據針對猿猴的研究報告發現,所謂智力的來源是出於群體生活中密謀與欺騙的需求。猿猴在群體生活中,一方面對付別人以獲取最大利益,另一方面則要提防遭到別人對付;智力競爭的結果是導致猿猴的腦容量增大,猿猴往這條演化之路走去的頂點是人類密謀與欺騙的顛峰。相反,狼並未走上這條演化之路,在作者看來演化從來不等於進化,智力的突出不一定是惡事,但我們則必須明白那伴隨著什麼代價。

作者在書中談到人類的邪惡時舉了一個例子:三位哈佛大學心理學教授為了實驗建立憂鬱症裡頭所謂的“習得的無助”模式,既認為所謂的憂鬱是可以從學習中而得到。因此利用非常殘忍手法“穿梭箱”——把狗放進箱子中,不斷進行長達十到十二天的電擊,直到狗隻不再反抗電擊為止。之後,大量的心理學家將這項理論視為非常重要的成果,不斷模仿這項實驗。

在經過長達三十年以電刑處死狗和其他實驗動物之後,這個模式最後被斷定經不起仔細的審查。然而這樣毫不人道的實驗手法,因為是在世界一流的高等學府內進行,所以三位領頭進行這項實驗的心理學家並未受到以“虐待動物”的罪名起訴,他們甚至還享受各種福利優惠包括社會地位。

反之,作者在他的布列寧身上所看到的卻是,當狼面對比它自身還弱小的動物的時候從不主動攻擊對方,只有在遭受與它一樣強大的其他生物攻擊時,狼才會展覽出快速而兇猛的進攻能力。作者試圖說明的是,人類的自大和狂妄,正是人類本身所具備的聰慧所招致。而作為猿猴的我們,一直引以為傲的聰慧其實是經過不斷地演變和進化,在各個不同階段的競爭和欺騙裡面取得。

作者說:“如果我想對人類用一句話下個定義,那應該是這樣:人類是自講自聽、自聽自信的動物;人類是輕信的動物。”的確,人類因有數千年來透過經驗累積下來的智慧,讓我們比一般的動物更懂得如何在死亡來到之前盡力擁有更多,同樣也是這份智慧,我們擁有了自圓其說的能力。以致我們可以去思索並建立更多的社會規則,透過制約去成就一個完善的社會生活;透過不同程度的自圓其說來說服自己,其實我們所有的惡不過是為了成就最後的那份善。

這正是狼以及所有的動物遠遠不會做的事,而這件事足以說明我們人類何以能夠自稱為萬物之靈。

撰文:陳郎 /刊於《南洋商報》副刊 / 悅讀書坊
碰巧在上個星期二也有一篇書稿談論了這本書,有興趣可以讀一讀。我擅自猜想這是爲什麽編輯會告訴我說要配合“狼”的主題把陳舒改為陳郎,這點在我看來是有點牽強。僅此而已,下不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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